APSEC’s 2nd Five-Year Work Plan 正式获得21个APEC经济体认可
2020年8月18日,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APSEC)的第二个五年工作计划英文版(The 2nd Five-Year Work Plan)正式获得21个APEC经济体的认可。
2019年10月14-18日,智利第58届APEC能源工作组会议上,能源工作组主席和各经济体代表表示总体上支持APSEC启动实施第二个五年工作计划,并要求提交完整详细文件获得全部经济体认可。
2019年11月13日,APSEC向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提交了“The 2nd Five-Year Work Plan”修订版,此后8个月,APSEC主任朱丽教授带领团队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2场汇报和5轮修改。2020年7月17日,文件通过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审核。
2020年7月18日,APSEC将国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The 2nd Five-Year Work Plan”提交至APEC能源工作组,面向21个经济体进行意见征询。在与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代表就其意见沟通和完善后,8月5日再次提交进行意见征询。8月18日,APEC能源工作组秘书处发布通知,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的“The 2nd Five-Year Work Plan”正式获得21个APEC经济体的认可。
本次通过的英文版第二个五年工作计划和前期4月份国家能源局批复的“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一起,将分别作为APSEC在APEC框架下和国内开展项目研究和国际合作等各项工作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